知识产权战略发端于研发、获权于法律,而价值来自于市场。
华为IP战略布局
知识产权学习推广中心
由强国研究院举办的强国知识产权名家讲堂系列活动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分享了华为的全球知识产权战略布局。
很荣幸在这个周末跟大家做一个交流。以下从企业实践和实战的角度谈一谈对创新和知识产权这一主题的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创新和知识产权从来都与企业本身是密切关联的,企业所处行业、企业的发展阶段、外部的竞争环境等等,因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从来就不是独立的,一切安排都必须基于企业的整体经营目标,所以说知识产权的结构设计、策略、投入等都要跟行业的竞争环境、企业的发展阶段以及行业的特点密切关联,架构设计是跟背景密切关联的。在座的很多都是企业家,分布在不同的行业,不同行业的竞争环境、企业的发展阶段以及企业的全球化的水准是不一样的。虽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但从战略高度需要重视创新和知识产权的精髓和实质是相通的。
第二,关于知识产权的两个“生态系统”。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发展,创新和知识产权已不再局限在一家企业、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国家,它涉及到全球各个国家、各个行业,涉及到各国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公共权力,也涉及到产业、企业、个人等私人领域,必须得到更为广泛的共识,各个因素相互协同,才可能构建起良性的生态系统,因此,这就形成了知识产权的两个生态系统,一个是全球生态系统,另一个是国家生态系统。往往我们仅仅从局部的观点去看觉得好像是很正确的东西,如果放在一个更大的国家生态或者全球化生态下检验,结果却证明是错误的;往往很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可能我们找不到答案,但是站在全球化的更高层面看这个问题的时候,可能就豁然开朗;要想真正掌握这个问题的灵魂,我们一定要知道世界、知道历史、知道全球竞争环境这个全球生态、还要了解立法、司法、行政、企业实践、服务支撑这个国家生态,掌握这个问题的实质,谈知识产权就必须用世界的眼光和两个生态的全视角来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十分愿意将自己的实践体会与各相关方分享的原因,也是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
第三,人类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大约在300多年以前,不到400年,是从欧洲开始兴起的,发展到今天,已经经过了三个重大的历史阶段,最早人类在设计这个制度的时候的背景是工业革命带来的创新浪潮席卷欧洲,人们希望通过国家这种公权力来给予创新者一段时间的刚性保护,使他们获得经济利益,进而鼓励他们继续投入深度创新,也示范其它个人和组织加入创新者行列,从而构建起一个国家层面的保护创新的公平市场竞争环境,使得创新者得到好处,努力创新。
从世界历史的发展实践来看,这种制度对于先进国家的进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达到了制度设计的目标,即:保护创新者的利益,让创新者得到好处,让更多的创新者愿意继续投入创新。人类的所有实践都证明,所有采取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国家都发展起来了。从最早的英国工业革命开始,到西欧各国,再到后来的日本、韩国、再到今天的领先世界的美国,实证都表明,凡是采用了真正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都发展起来了,无一例外,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因为采取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而使得这个国家衰落,因此,我们可以说知识产权制度是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
既然是科学的制度,我们要做的更多是要学习这个制度的灵魂,学习这个制度的根本,为我所有。这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第一个阶段目标;从TRIPS协议开始,知识产权已不再仅仅只是单纯的国家问题,它已经发展成为国际贸易和国家竞争力的新阶段。我们看到世界三大贸易都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无论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还是TRIPS协议,知识产权实际上已成为世界贸易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它也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第二个发展阶段。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制度设计就充分的体现了这样两个阶段的目标,美国的联邦法院和州法院更多的是保障实现第一阶段的目标即保障本国的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这一准司法机构更多的是保障第二阶段目标即:保障美国在全球贸易中的竞争力的(还有另外一个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是保障美国在投资领域的全球竞争力)。
第三个发展阶段是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的,知识产权变成了世界的话语权和世界定价权基础,今天的世界格局是在美国主导下形成的,美国首先把自己的专利定位为钻石的价格,然后欧洲就跟随美国,把自己的专利定位为黄金的价格,而我们因为许多模糊的认识,就把自己的专利定位为萝卜、白菜的价格,所以就知识产权的价格而言,当今的世界格局是:美国的专利是钻石的价格,欧洲的专利是黄金的价格,而中国的专利是白菜、萝卜的价格。例如,同样都是3GPP的核心专利,凭什么会出现这种价格的巨大差距?我们能不能跟上这个世界的步伐?我们是不是真的应该更深刻地理解和掌握这一制度的灵魂?从中国的全球竞争力角度来重新审视我们基本制度体系。面对新时代,随着我国产业规模和能力的持续提升,中国已经形成自己完整的工业体系,成为世界的主战场和核心力量,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又获得了一次难得的改变这一不公平的定价规则的历史性机遇,我们应当从国家战略层面有所作为。
第四,再说说中国的情况,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系统建设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到现在为止大约30多年时间,1982年第一部《商标法》,1985年第一部《专利法》 。通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形式上跟西方一样的知识产权制度,这很不容易,也很伟大。但我们应该理解的是,在八十年代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时候,是在一种外部压力的环境之下开始的。当时,我们受到了双重压力,一是我国希望加入关贸总协定,即后来的WTO,二是中美进行着的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多轮知识产权谈判,因外部环境一直都是西方公司压着我们保护知识产权,而且当时中国的产业还处于百废待兴的起步阶段,所以就形成了一个观念和基本假设,就是主要知识产权是掌握在西方公司手中,保护知识产权可能更多的是保护了西方公司的利益,因此我们以应付的心态形式上给予保护,但不是从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发自内心的真正保护。
如果说当时是一种无奈的选择,那么今天我们应该重新思考这一关乎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首先,我们看一看不保护知识产权损害最大的是谁?其实不是外国公司,例如微软,如果我们不保护它最大的损失充其量是中国市场的一部分利润,动摇不了它的根基。因为它的源在美国,况且电脑都要大量预装软件,而这些预装厂商是不敢侵权的。但是对于中国有希望的企业情况就不一样了,例如,我国独立应用型软件行业全军覆没,除了有捆绑的软件公司勉强活下来了,例如与硬件捆绑,与客户捆绑。像文字处理等这样的通用型软件公司都存活不了,因为它投入资金开发的软件,很快就被盗版复制,创造者没得到回报,怎么还可能还有资金和能力去继续投入创造,企业怎么能够成长起来,因此,保护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中国有希望的企业。刚性保护环境没有形成,我们就不具备产生微软这样伟大公司的土壤。
第五,如果我们用更高的标准来衡量,从知识产权制度设计要实现的目标来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世界范围内各国对于知识产权制度设计需要实现的目标一致的认识是什么呢?就是刚才讲的三个阶段的目的。也就是第一个目标是保护本国的公平竞争环境。怎么衡量是不是达到这个目标?很简单。让创造者得到好处,使得他们愿意深入投资开发,使侵权者受到足够的惩罚,让他们不敢做侵权的事情,从而形成一个真正保护创新的公平市场竞争环境,这就是第一目标是否实现的衡量标准。现在来看,我们离这个目标还比较远。第二个目标是保护本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全球竞争力,也可以表述为使国家在全球贸易中具有竞争力。那么我们现在有没有竞争力呢?衡量的标准也很简单,如果一家美国公司用知识产权在美国起诉一家中国公司,而中国公司同样用知识产权在中国起诉美国公司,如果两个公司获得了平等的地位,这就叫竞争力。以这个客观标准来衡量我们是没有竞争力的。再说说第三个目标:在国际贸易中的定价权和话语权,事实上我国目前在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中是没有正向的收入,只有大量的支出的,更别提定价权和话语权。
为什么我们没有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三个目标呢?其核心原因是公共权力的刚性保护力度太弱!据统计,在美国法院对一件侵权专利的平均判赔额是450-500万美元,欧洲法院的判赔额略低些,也在同一个数量级水平,而中国法院对一件侵权专利的平均判赔额是8-15万人民币,有几个数量级的差距。大家试想想,首先,一件侵权专利平均8-15万的赔偿额意味着就连申请专利和聘请律师的成本都不够,又如何能起到激励创新者的作用?侵权代价太低的后果客观上起到了鼓励侵权的作用,市场就会出现劣币驱良币的现象,如何能构建起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这第一个目标?其次,再看看国家竞争力,如果一家美国公司在美国用知识产权起诉中国公司,一件专利侵权它可以获得450—500万美金的赔偿,而中国公司在中国起诉这家美国公司即使赢得诉讼,一件专利侵权只能获8—15万的人民币的赔偿,这样我们国家怎么可能有全球竞争力?再次,从世界定价权来讲,我们知道美国高通公司每年的专利许可收入是80-90亿美元、IBM是20多亿美元、微软大致也是接近的水平,欧洲的爱立信每年的专利许可收入是10多亿美元,诺基亚大致也是这个水平,这些欧美知识产权收入的基础就是法院的判赔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所支撑起来的,而在中国,几乎没有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获得收益,更别说世界定价权和话语权了。因此,如果不解决司法判决的赔偿额问题,将永远也无法实现知识产权制度设计要实现的三大目标!
第六,具体谈一谈知识产权全球生态系统和国家生态建设。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全球生态系统建设,包括积极参与WIPO等知识产权国际体系,包括积极参与国际主流技术标准组织活动、拥有话语权、并作出自己的贡献,包括对国际标准必要专利在本国的实施进行管辖和审判,包括积极参与国际、多边、双边的条约或协定,包括在知识产权审查和授权环节的国际协作和互相承认,也包括通过国内立法和司法做出符合世界潮流的决定以影响世界规则(用自己的行为结果来参与世界规则的制定,这是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最擅长的,值得我们借鉴)。对于知识产权的国家生态系统建设它包含两个方面。第一面就是公共权力。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实施等各环节中,公共权力最重要或者最核心的责任是什么?就是保护,也可以说知识产权制度架构的核心基础就是公共权力的刚性保护。因为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如果离开了公共权力的保护,它什么都不是,更无从谈价值。我们知道专利是以充分公开为获得权利的前提,查阅知识产权局公开文献就可以知道详细的技术信息,如果没有公共权力的刚性保护,它就一文不值,同样,商标权和版权/著作权是可以用很低廉的成本复制的,离开了公共权力的保护,它们都将一文不名。所以公共权力唯一最重要的责任就在于保护,当然还有一个国家局的专利审查,这是公共权力的另外一个责任,但是保护是最核心的。其他的环节,如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实施更多的是权利人这一私权的责任。只要公共权力保护好了,权利人获得了合理回报,形成氛围,大家都会有动力趋之若鹜地去做,相反如果保护不利,权利人得不到合理的经济利益,无论政府如何推动,企业是没有动力去真正投入创新获得知识产权的。
第七,国家各级政府以及司法、立法机构和产业界大家都在谈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那么什么叫加强保护,其衡量标准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两个标准,一个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额,另一个是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门槛。而目前8-15万的专利侵权的平均判赔额是不可能达到构建公平的国内市场竞争环境、具备国家竞争力的合理水平的。我们不能是有一个好的指导思想从战略层面上说要加强保护,但具体在执行的战术行为结果上又是几乎没有保护的。刚才讲欧美公司为什么能从知识产权得到那么多的收益,核心就在于最后一道门槛。司法的判决就是最后一道门槛,它是衡量保护水平的终极衡量标准。因为如果权利人不能通过协商获得收益,它就可以通过司法来获得,这样协商定价才有基础、才有保障手段。总体来看,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使得判赔额不要那么低。至少与欧美相比不能是几个数量级的差距(比如美国是450-500万美金,我们能不能先到450-500万人民币,而不是8-15万人民币),这样的话,我们才可能有一点竞争力。衡量保护水平的第二项,就是降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门槛,这个门槛不能使权利人十分难以主张合法权益。这就是一切问题的核心,也是当前的主要矛盾和国家需要解决的重要的问题,无论从构建国内公平的市场竞争,还是从国家的竞争力角度,亦或是从国家的话语权、定价权这三个维度来看,我们都需要这样一个刚性的保护环境,都需要在侵权的赔偿额和严重侵权的刑事保护门槛上调整。
第八,对于商业组织而言知识产权的一切目的就是用市场化方式获得经济利益,无论是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都是如此,那么,怎样来实现这种经济利益?按照世界的普遍惯例,有三种通过市场实现经济利益的途径,第一种就是通过垄断性产品经营权利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因为知识产权是排它性权利,权利人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没有得到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使用,这种独占使用的权利就可以产生高的产品附加值和知识产权溢价的经济收入。第二种获得经济利益的方法是通过交换(交叉许可)实现产品销售无障碍来间接获得,例如工业标准行业的企业要全球化做生意,就一定要按照国际标准做产品,就需要用到国际标准中大量(如几十个)的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的专利,如果单纯地向这些权利人通过双方谈判去拿许可,则会承担无法承受的成本,这时候为了取得全球经营产品的资格就必须使得这些权利人的产品也需要使用自己的专利,从而可以进行交叉许可,这就是知识产权的核保护能力,核保护能力就是保护自己的产品在全球市场经营时没有知识产权障碍和不可见市场空间。通过获得在全球卖产品的经营自由而获得经济利益。第三种获得经济利益的途径是直接交易。利权人把自己的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给别人从而直接获得许可或转让的收益,例如高通一年许可专利的收入是80-90亿美元。同样,微软、IBM、诺基亚、爱立信等也都通过许可的方式获得大量收入,而北电网络在破产的时候6000多件专利转让出售卖了45亿美金,大概每件专利75万美金一件专利。摩托罗拉破产的时候转让其资产出售给谷歌,这个交易的金额是125亿美金,除去29亿美元转卖给联想的硬件资产和部分专利,其核心专利资产的出让价是96亿美元。因此,概而言之全球化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唯一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从市场获得经济收益,没有其他的。
第九,我前些年向国内大企业知识产权主管提出一个问题:各自列出自身企业申请专利最主要的三个目的是什么?得到的回答是:第一个目的是为了获得申请高新技术资质,第二个目的是为了获得专利资助,第三个目的是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还有一些更稀奇古怪的目的,比如说为了要上市估值、评职称定、获得项目等等。总的来看,我们国家大量的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不是通过从市场获得经济收入,似乎更多的是为了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或国家的政策支持。基于这样错误的目的来申请专利,其方向就会走偏,以这些目的获得的知识产权是不可能具备从市场上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更不可能从全球市场中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其质量就十分令人堪忧。国家制定这些优惠政策的本来目的是良好的,是为了引导企业和个人去获得有价值的知识产权,但我们要记住的是往往政府鼓励什么就只能得到什么,别想得到更多的!我们不能把企业引向了一个错误的方向。
第十,我们当前的主要挑战是什么?我们国家已经连续多年是全球专利申请第一大国、商标申请第一大国,我国去年的专利申请量是世界其它发达国家美、欧、日、韩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可是我们申请了那么多专利,却没有从市场上获得收入,它的意义何在?从世界范围来看,如果知识产权没有转化成收入和现金流,它其实就是成本,没啥光荣的。我们知道一件中国专利整个生命周期的成本大约是10万人民币,在国外每一个国家注册一件专利平均大约需要1万美金,如果1件专利申请10个国家就得花费10万美元,因此,如果我们这么大量的专利申请没有通过市场获得经济回报,那对企业而言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如果这些专利申请的目的都是从国家财政获得利益,对于国家而言这又会是多么沉重的负担,这有什么值得光荣的呢?我们到了应该反思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第十一,从全球竞争的角度来看,因为我们的市场规模世界第一,我们的制造业GDP是美国和日本的总和,居世界第一,我们全球制造中心的地位无人可以撼动,我们其实具备了一个很好的位置。为什么这样讲?首先我们自己要有信心。按照世界专利价值的评判标准,一件专利价值的决定因素在于这件专利所覆盖的销售和制造产品的总量。因为专利是一种地域性权利,中国专利就只能覆盖中国的销售和制造,美国专利也只能覆盖美国的销售和制造,这是以国家为维度的地域性的权利。这个权利的价值多大?决定因素是在于这个权利覆盖下的销售和制造产品的总量是多少。因此专利覆盖的销售和制造产品的总量是世界公认的价值评判的唯一标准。那么从世界专利价值的评判标准来看,中国专利的价值是世界第一的,为什么?因为中国跟欧美一样是世界三大市场之一,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就很多,这些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都在中国专利的覆盖之下,中国还有另外一个欧美不具备的独特优势,那就是中国还是世界的制造中心,比如全球智能手机85%以上是在中国制造的,这85%在中国制造卖到全世界的手机都是在中国专利的覆盖下,销售加制造的总和中国最大,因此,中国专利的理论价值或者内在价值是世界第一。参加过国际知识产权许可谈判的人都知道,我们在与国际公司谈判议价时所谈论的基础就是我们的专利在哪些地域覆盖你们多少销售和制造产品的量,你们的专利在哪些地域覆盖了我们多少销售额和制造产品的量。谁应该向谁付钱的基础是这个,双方通过交叉许可可以冲抵的基础也是这个。这是我们致胜的武器,也是一副好牌。但是我们现实的感觉是中国专利的价格很低,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专利在一个国家的价格是由这个国家法院的判赔决定的,我们国家平均每件侵权专利的法院判赔是8—15万人民币,这是我们知识产权价格低的根本原因。这就叫一副好牌让我们打臭了,本来有一个价值连城的钻石,我们自己把它定成了萝卜白菜的价格。为什么法律判赔就成了现实定价的决定因素?因为法律是一个最后的保障手段,如果通过协商当事人不同意支付这个价格,权利人可以通过法院救济拿到,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财产是法律为基础的,法院是最后一道防线,实际上就决定了价格。使用人是不可能在协商的时候就同意支付比法院判赔更高的价格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专利的现实价格很低的根本原因,这也是因为我们观念落后而产生的世界奇观:一方面有最高的价值,另一方面又有最低的价格。所以当前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能不能通过提高司法判赔使得我们知识产权价格逐步接近其应有的价值,实现价值回归,从而重新构建起我国知识产权在全球的竞争力。
第十二,如果公共权力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刚性保护环境后,作为私权的企业组织应该如何来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知识产权要变成价值是通过上述三种市场途径来获得的,私权的重点要做些什么事情?我们可以看看全球的企业、商业组织他们是怎么做的?纵观全世界通过市场将知识产权变现的实践,在工业标准领域,大约90%的收入来源是通过标准必要专利来实现的。例如,高通、诺基亚、爱立信、微软,这些公司都通过将国际主流技术标准(如3GPP\IETF\IEEE\ISO等)的必要专利许可给其它企业从而得到收益。因此,标准必要专利仍然是目前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专利,我们要理解这一点。特别是要构建起我国企业在国际主流技术标准上掌握最有价值的标准必要专利的能力。而在非工业标准领域,主要的知识产权收入来源在于那些代表产业先进技术方向、具有重要使用价值和普遍被行业采用的技术方案,这也是我国企业需要构建的能力。
第十三,国际主流技术标准组织在设立知识产权规则时是从两个方面来考虑的,一方面为了吸引先进的企业把最好的技术贡献给国际标准,引领国际标准朝先进的方向发展从而造福于人类,它首先是鼓励的一面,这种鼓励体现在国际标准的知识产权规约上,允许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任何需要使用的人,这就是FRAND原则,也就是国际标准组织给这些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开了一个获得经济利益的口,这就是国际标准组织鼓励的一面。另一方面,由于国际标准又具有一定的公共权力属性,工业企业都必须按照统一的国际标准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否则这些企业的产品就无法在市场上出售,因此,标准必要专利在获得FRAND原则许可的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FRAND原则的义务,这就是有限制的一面,通过《反垄断法》的约束,所以权利人不能过高收费、不能歧视、不能搭售等。应当注意到在全球范围内,先进国家在讨论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约束时,对象都是国际标准的必要专利而不是国家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而且都是首先鼓励、然后才有约束,是平衡的两面。在标准必要专利的知识产权全球定价问题上世界的潮流是要做到四个有利于的平衡:即,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标准代表先进性方向、有利于鼓励创新者持续投入创新、有利于所有消费者。要做到这种平衡则既不能采用过高的定价从而不利于产业发展、不利于消费者,如美国高通因为在无线通信领域定价太高,目前已经或者正在受到美国FTC、韩国KFTC、中国发改委、欧盟委员会等反垄断机构的调查,同时苹果公司也在全球范围与高通进行反垄断诉讼。要做到这种平衡也不能像目前这样的不付费或过低定价从而不利于标准代表先进性方向、不利于鼓励创新者持续投入创新,中国企业应该逐步培养起使用他人先进技术合理付费的思维,这样才能赢得世界的尊重,才有可能真正参与全球主流市场的竞争,才会真正愿意投入深度创新从而取得领先,才可能赢得世界和未来。
第十四,我们国家最近好多组织、团体和个人都在如火如荼地热议标准必要专利问题,包括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85条等也涉及相关内容,这里有两个误区,一是我们针对的对象是国家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二是我们总是讨论约束的一面而忘记了首先是鼓励的一面。我们一定要理解制度的灵魂,否则任何一个方面极端化后就会搞错方向。要知道国家标准的制定权是WTO允许的3个重要的非技术壁垒的权利之一,这是一个宝贵的权利,这就是为什么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用立法的形式去约束自己国家标准的必要专利权人。我们国家当前的主要矛盾是什么?第一,国际标准只是定出了知识产权规约和FRAND规则,至于权利人的许可行为是否符合FRAND规则是由各国司法机构来判断的,是不是构成反垄断问题也是由各国司法机构进行判断的,国际标准组织不会进行判断,因此中国当前要做的最主要的事情是司法机构对国际标准的必要专利在中国的履行实施管辖。第二,对国际主流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在中国实施时过高的许可收费和歧视等问题进行反垄断审判。而国家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人更多的应该是鼓励,鼓励这些国内企业将先进的技术贡献给国家标准,如何鼓励,就是像国际标准组织那样允许权利人通过许可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实际上迄今为止我们国家的国家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还几乎没有获得任何收益,我们并不急于立法对这些对象实施过重的约束和限制。举个例子,记得当初我们刚进入国际市场的时候,西方公司凭借着国际主流技术标准的必要专利来找我们收费,因为在第二代移动通信领域它们有许多国际标准必要专利,而我们没有,我们当时唯一的能力是在中国国家标准的IUB接口中有几件国家标准必要专利,我们因此才获得了一点点交换能力,今天有许多中国企业只具备这样一点能力,我们不应该自废武功。
第十五,在世界范围内,衡量一家企业的知识产权的竞争能力的标准是什么?分不同行业标准不一样。对于工业标准行业,衡量一家公司的知识产权的竞争力就是两个指标,第一个是在欧美中三地的授权专利的质量和数量,另一个是在国际主流技术标准当中核心标准必要专利在欧美中三地的授权数量和质量。对于非工业标准行业,基本也是这样的逻辑,但是有一个变化,就是把可诉专利作为衡量标准。什么叫可诉专利?就是我们可以在中国、欧洲和美国提起诉讼并有很大可能性获胜的专利。
第十六,过度片面地强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全球化发展是有害的。因为我们的企业应该放眼全球,对于企业而言创新不是目的,狭隘的自主更不是目的,取得商业成功才是目的。我们更主张的是开放性的系统,在国际的主流技术标准上占有一席之地,比如说移动通信的主流国际标准3GPP,因为主流的国际标准意味着主流的全球市场,这才是我们需要聚焦的发力点,唯有这样我们才可能具备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参与全球市场的分配。我们不要忘记融入世界的重要性。由于国际主流技术标准组织的开放性、协商原则和投票机制,都决定了未来的世界竞争都会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合作协同、合纵连横是未来的方向,我们的核心能力要发力在重要的世界潮流上拥有重要的话语权,而不是狭隘地自己搞一套自己的与世界不同的标准,这种所谓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在需要互联互通的工业标准领域是没有价值的,对国家、产业和企业的长远发展是十分有害的。
第十七,企业应该构建起内生性知识产权的获得的能力,从微观上说,申请专利要构建一个什么能力才能申请好的专利?专利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就像厨师炒菜,首先原料要好,也就是说创新成果和技术要好,其次是厨师的烹饪手艺要好,也就是把好的发明创造、创新技术转变成法律权利的功夫要好,写出来的法律文件要好。所以高质量的专利需要有打造高质量能力的体系,包括研发创新能力和打造高质量的作业流程和组织体系,这套硬实力才是基础,要构建这样的大质量体系。
第十八,国内目前对于专利价值还有一个误区就是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自己是否在产品中实施专利技术了,其实如果一个专利别人都不感兴趣,只有自己用,那么这个专利是没有价值的,最有价值的是什么?是别人很想用又不能用,还有一个别人很想用,我可以拿来跟人家交换,所以专利的价值不在于自己用不用,而在于别人用不用或者别人想不想用,所以专利的价值往往体现在是否能套住竞争对手。此外,专利的价值与技术的复杂程度往往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价值的专利往往是那些容易被普遍采用的简单技术,大家一谈专利往往认为一定是要高深的发明,但实际上只要是创新,能产生使用价值,被普遍使用,就很有价值。
第十九,当前随着数字化转型、全连接世界和各种新材料、新技术的发展,新一轮的技术浪潮正在席卷全球,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新材料、安全等等,国际公司也正在对这些新领域的知识产权进行全球布局,由于市场规模的巨大优势,在这样一个新时代我国有可能在这一轮的全球化过程中取得优势,当然前提是我们自身内功的能力积累、全球化视野和布局能力。
第二十,从全球范围来看,知识产权往往也是产业整合的工具,因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意,优势企业就能够得以发展起来,不会受到同质化低价竞争之苦,在本土的大市场中获得足够的收入和盈利以后,持续投入研发创新和能力积累,从而具备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能力,每一个行业都有几千家同质化低价竞争的企业的模式不是世界潮流,也不可能有全球竞争力,行业的聚集程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全球竞争力的一项标准。知识产权是一种保护先进的制度,实际上也是产业整合的工具,保护创造者的结果就是领先的人会不断地向前发展,然后不断地整合行业落后的,然后去占领世界市场。
我们只有建立起这样一个保护先进的制度,才能使我们的国家和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人类多做贡献,从而使我们伟大的祖国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宋柳平精彩的演讲,咱们再一次感谢。现在机会难得,咱们进行互动环节,咱们有问题就提问。
提问:我来自北京旭阳集团。因为我们也在向华为对标学习,我想知道华为在知识产权、交易还有包括流程,就比如我们最近引进华为的PRD最新版的研发体系,模拟学习,我们也是一个大型企业的集团,能不能给我们一些借鉴,特别在贸易、交易、版权这些方面。因为我们的市场也在欧洲和北美,希望您教给我们一些措施,怎么规避风险?或者怎么样跟大咖进行合作交流?
宋柳平:我理解你们这个行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工业标准行业,你要对主要竞争对手进行深入分析来制定竞争战略,不管是研发战略、还是知识产权布局战略,我觉得首先要分析清楚你的竞争对手。第二,你要有能够以小搏大的条件,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比你们市场规模大很多,这种方式比较好用。第三,要早一点进行全球布局,中国市场是一个杠杆,但是一定还要考虑在你的主要竞争对手的这些地方进行早期的布局,想办法能够套住。专利领域有一句话叫one is enough,就是说你用了一百件和一两件专利可能效果是一样的,所以就是说你总要想办法有些创新的东西,把竞争对手套住。
提问:宋总您好,我是一直在手机行业做专利许可和诉讼的工作,刚才听了您的演讲,我心情其实挺低落的。手机行业,除了华为、中兴这些,大部分企业的专利积累比较弱,在被其他企业征收许可费或被诉讼的时候,基本上中国的企业很少有能反诉,能制衡对方的,包括其他行业我了解也是这样,包括医药、家电等领域,大部分都是这样的情况。对这些企业来说,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像保护伞一样的机制。现在有一些企业,像华为,专利实力也在增强,有自己的核心专利。华为近几年也一直呼吁中国的专利制度要加强保护,提高侵权赔偿额,提高形式保护的门槛。我们也会有这样的担心,一旦中国的专利制度保护更严格了,侵权诉讼的赔偿额提高了,华为首先做的不是拿华为的专利去反诉国外的竞争对手,反而向中国的兄弟企业去征收专利费,所以我想问一下,宋总对此有没有什么想法?
主持人:我觉得这是一个正常的商业逻辑。
宋柳平:第一,要靠落后的制度去保护、去生存是不可能有未来,有世界的,这是第一个观点。第二个观点,我认为一个企业什么时候真正地愿意投入做知识产权,只有在他尝到甜头或者尝到苦头了,如果没有这两个情况,企业是没有动力做知识产权,没有动力做创新的。如果我们永远停留在不去深度地投入创新,总是抄袭别人的阶段,中国永远没有希望。第三点,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起诉中国的任何一家企业,相反,我们刚开始解决的都是外国公司的问题。但是,如果中国企业都养成在本土不交费的习惯,他永远没有出息。我们刚开始也没有专利,我们主动去向诺基亚、爱立信、北电、西门子等国际公司要许可,去交钱。正因为我们主动交钱,所以就深刻地知道这个东西的重要性,所以就愿意真正投入了,所以才发展起来。如果在中国本土不愿意交费,难道愿意在国外交费吗?当我们走出国门时如果没有形成缴费的思维习惯,只要业务和规模稍微成长起来,就会被收拾,可能有几十家公司来收拾,而不是一两家公司,如果你没有具备这个能力,是没有世界和未来的。
主持人:我个人觉得必须得交钱,交钱了你们在座的各位才有未来,那意味着你们研发没有价值。
宋柳平:如果根本交不了许可费,那就说明他没有希望。
提问:手机这一块,在专利许可诉讼的时候,我们最难搞的是标准专利,就是在芯片里面实现的,像无线或者3G、4G制式这样的专利。反而像涉及到外观、硬件的专利,手机企业是不怕的,因为一方面供应商可以提供一些知识产权的担保,另外一方面还可以做一些无效或者规避等其他的动作。但是对于芯片的专利,对涉及到标准的专利,大部分中国手机企业是没有办法的。大部分企业芯片供应商都是高通这些,他们是不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这种情况下,有一些企业也在呼吁,像刚才您说的,应该是去创新,不要去抄袭人家,但是芯片里面实现了这些标准必要技术的话,大部分手机企业没法去预知芯片里面是什么样的技术,他的这个侵权可能不是故意的。另外一个问题,为了反制这些标准专利权的许可诉讼,现在有些企业也在呼吁,许可费的计算标准应该是以最小的销售单元来计价,而不是以手机整机进行计价。我想听听华为这块是怎么想的。
宋柳平:第一个,标准必要专利仍然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专利,因为世界知识产权主要的收入来源在这个地方。要避开标准必要专利是不可能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认为这仍然是世界的主流。专利侵权和故不故意没有太大的关系,你只要用了,就需要获得许可。第二,全世界现在正在做的事情是什么?实际上美国的定价太高,应该下降些(如高通),苹果在全球诉高通,核心不是该不该收费,而是要合理的收费(相比其它公司是10倍的水平)。未来,美国FTC调查及苹果与高通的诉讼以后,会打出一个世界规则,高通的定价太高了,会降下来。另一方面中国的定价又太低了,应该上升一些,这样才是合理的。第三点,关于以最小销售单元为收费基础的问题,即使在美国也是一部分获得支持,还不是普遍支持。苹果与高通的诉涉及两个东西,即最小可销售单元,权利用尽问题,诉讼会把这个规则确定,但是总的来讲,我觉得世界未来的趋势肯定是要交钱的,你要用人家的许可绝对要交钱,这是人类不会放弃的原则,但是可能不会像交给高通那么多钱。我们不要站在一个狭隘的观点来看。合理交费的环境可能对大家都有好处,记得我们早期走向海外的时候我们都是主动去向西方公司交钱获得许可,我们要相信在创新和知识产权上,中国在世界产业链中是有优势的,因为创新不就是研发投入嘛,在欧洲北美投入一个研发工程师的成本,在中国可以投入四到五个工程师,中国人还很勤快,长期积累我们一定会有竞争力,核心问题是我们不要老想用一些不正确的方法来赢得竞争,要走正道,才有未来。
提问:不知道宋总对咱们公司商标业务,怎么看待?咱们华为商标在海外商场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另外,华为公司内部现在对知识产权是如何管理的,比如专利是有一个专利的部门,还是由一个IP部门同时管理专利商标?还是专利商标这些是放在公司法务部,谢谢。
宋柳平:为什么今天主要讲专利,因为专利是最深刻的东西,是最重要的竞争点。商标是一个名号,所以它的竞争简单一点,但是不意味着商标不重要,公司的主商标,要快速地去在全球获得注册,商标布局跟专利布局逻辑是不一样的,商标布局是全面性的,在全世界都要布局,因为速度很重要,特别是在很多申请优先的国家,哪怕是使用优先的国家,布局早一点也很重要,否则将来争议起来要证明使用也挺麻烦的,所以商标很重要的就是全面性,包括主商标,包括产品商标都需要,我们是有一个专门的团队在知识产权部里头管商标,管商标的核心在于不断地去在市场上建立品牌,很快速地推向市场,要不断地接受各个地方的挑战,商标还有很多规则,包括审理商标的规则,中国还有一些本地化的著名商标规则可以用,商标还与域名、字号等其他权益有关联。哪怕驰名商标的保护也是有限的,案件太多,打不过来了,有影响的就处理一下,但是总的来讲,要保证自己的使用安全,这是第一位的。
提问:其实我们无人机行业,深圳大疆做得比较好,全球的专利布局比较好,虽然我们是竞争对手,但是我们还是比较敬仰的。刚才宋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观点,我们也是非常认同的,我们跟大疆之间有一些诉讼,但是因为遭遇中国NPE骚扰,我们最后和解。因为咱们有一些判高的赔偿额,中国也是刚刚兴起来的。我想问宋总,华为也是遭遇了国际的NPE,那么华为在这方面是怎么处理的?对中国新兴的NPE有什么看法?第二个是关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IP保护重要方面,可能要靠企业安全管理,但是现在中国现状是很多企业没有这些安全管理,那么您是怎么给这些企业一些建议,保护商业秘密?
宋柳平:前段时间大谈特谈NPE,我觉得没什么好谈的,全世界NPE大多在美国,还有一部分NPE在欧洲,中国基本上没有什么NPE,这是第一。第二,NPE其实没有很恐怖,因为它只要钱,不要命。NPE是不区分国别的,主要是进攻大公司,从竞争的角度来讲。它主要在美国,进攻大公司,我们的竞争对手都在美国和欧洲。也许什么时候中国有NPE,说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就好起来了。要知道世界对NPE的看法也并不是完全的负面的,它还是有活跃交易的作用,只是收费不能过高。当然战术层面对付NPE也有很多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要考虑本国的情况,要考虑专利的情况等。在美国有大量的NPE是大公司,比如说IV、PRX、fortress等,都是几十亿美金的资产,所以现在中国谈NPE没有什么意义。
关于商业秘密,它跟专利是一个事物的两面,往往是技术方案保护中最重要的,一般比较容易被复制的部分用专利保护,比较难复制的部分可以适用商业秘密保护,这两个结合起来才是最好的保护。第二,信息安全部主要管商业秘密,采取核心资产的管理和一般资产管理,要兼顾共享和效率,要掌握一个度。
提问:我先问两个程序上的问题。考虑到专利的质量和分级,我们参考借鉴华为公开的分级方式,因为作为初创公司,所以都在学习华为还有其他公司的制度。创新性足不足,不可替代性足不足,应用性广不广,商用性如何?希望您给提供一点建议。第二关于专利质量的问题,虽然是小公司,但是还是想参与一些国外专利的布局。一方面坦率地说中国专利的代理人,给钱不多,怕效果不一定能达到最好的标准,另一方面考虑到要布局美国和欧洲的专利,怎么在初期把说明书写得好,所以请您提一些意见?谢谢。
宋柳平:第一个关于专利价值的评价,一共有九个标准,除了你刚才讲的那些,还有一些,比如说是不是标准必要专利,标准claim 是不是明确、清晰?有没有证据证明很容易取证对方侵权,还有一些,总共是九大因素评价专利价值。评价专利的价值一定要跟奖励挂钩,对于不同专利价值,给予的奖励是不一样的,比如A+级专利,可以给予很高奖励,奖励是在产生价值的前提下。关于专利的撰写问题,要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来提高质量,包括对代理人的评级,不同的等级代理不同重量级的专利,但是不同等级要给不同的钱。总的来讲就是人的水平,一切工作就是围绕怎么提高人的水平,不管是外部人还是内部人,方法很简单,就是通过经济的杠杆来体现。我们更主张直接跟美国、欧洲的代理资源勾兑起来。总而言之就是人的能力。
提问:直接找美国代理做,但是美国代理人撰写费太高,所以没法让他们直接撰写美国专利,就算撰写了还要考虑其他的因素。所以就是中国专利代理人加美国专利代理人,还是欧洲代理人加中国代理人。
宋柳平:尽量少加,加不加取决于你的外部沟通能力,你不加说明自己的能力提高了,其实综合的结果是直接的方式可能是最有效的。
提问:宋总您好,我们是做知识产权服务的。我想在这儿核实一下,一个专利的价值判断的标准是该专利覆盖产品的销售和制造的总金额,这是您刚才提出的概念,我刚才复述的是不是准确?以后这会成为我的标准。我之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现在大力倡导专利运营。其实从我个人角度来讲,我对专利运营这个概念不是特别清晰,从我所了解的华为在从事专利运营过程中,应该说是比较成功的。我有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请宋总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对专利运营做一个定义。第二个问题,在华为开展专利运营的过程中,请您举出几个专利运营包含的要素,能不能再举两个案例,一个是失败的案例,一个是成功的案例,谢谢。
宋柳平:中国现在如火如荼搞专利运营,搞知识产权运营,每个地方都有很多的公司,国家财政部也拿了很多钱做,但根本的问题在于解决价值问题,因为运营一个东西,必须是这个东西有价值才有运营的基础,或者说全世界都认同它有价值,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还没有到这一步,所以早了一点。就像证券交易所,你要有有价值股票才能交易起来,实体经济愿意把股票放在市场上。如果没有人愿意买卖、交易,太多的交易所有什么意义。现阶段我们还没有具备整个运营的宏观生态环境。第二点,我觉得现在确实有点希望,因为现在世界已经向东方转移,很多知识产权运营的西方公司想在中国开始做事情。苹果诉高通,第一诉是在美国、第二诉是在中国,第三诉是在英国,中国已经变成了世界的主战场,为什么?是因为中国有这个市场规模,产业发展水平已经到一定阶段了,所以实际上是在向东方转移,但是我觉得这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中国的专利价格要上去。上去不一定要等到跟欧洲、美国一样的价格,人家450—500万美元,我们达到450—500万人民币,这才有经营的可能性。第三点,我们没什么知识产权运营,也不叫运营,我们主要的目的是为公司提供一个全球的保护能力。但是我们要建立起一个规则,如果大家都不交费的话,就都维持在低价竞争的无序状态,如果大家交费,就会知道创新是值钱的,就会把产品卖得贵一点,就不会用滥价的方式扰乱市场。知识产权是个杠杆,可能未来的五年以后,这个事情会有变化。随着美国FTC对高通的调查,韩国的调查,以及苹果的全球诉讼会确立专利定价的新规则。中国专利也要调整定价中国才有一定的竞争力。最后一点,中国的市场当量足以支撑大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你看美国有大概几十家规模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但是我们一定要构建起生态,有生态才有希望。
提问:宋总您好,您是我们业界的标杆性的前辈,无论是从通信专业还是从知识产权领域。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对于我们通信行业,标准必要专利确实是具有价值的,尤其是主流技术标准,我们公司也参加一些3GPP或者CCSA这些标准制定的工作,我的问题就是在标准讨论的过程中,从技术角度来看,可能有两条路径。技术角度可能不分伯仲,或者可能A好于B,但是由于标准必要专利参与方的话语权问题,可能就选择了稍稍差一些的那条路径进到标准里去,我想问宋总您对这个现象是怎么评价的?另外一个,一个技术标准的形成需要多次讨论,在每次提案提交之前,都会有加一些自己的专利在提案当中,我们如何使专利能够尽量和最终确定的标准契合?这一点您有哪些经验,向您讨教一下。
宋柳平:国际标准组织从来都是一个合纵连横和妥协的场合,将来像高通在九十年代初CDMA IS95A时那样一家占大部分基本专利的可能性已经没有,肯定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纵连横,而且我认为衡量一个标准,不仅是技术性,还要看经济性,肯定是这样的。未来的世界就是这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是一个方向。还有因为这是一个公开的场合,最后这个方向还是接近于比较领先的东西,不会说是一个落后的东西,但是因为商业的原因,有一个稍微求其次的选择,也可能是正确的。如果一家独大,可能把这个事情搞死了,因为一家独大的方式肯定是死路一条,这是世界的常态和规则。第二个问题你谈到跟标准相近的问题,因为我们最近也在跟国家局提建议,中国专利在申请的时候,可以修改的灵活性太死,比美国和欧洲差,所以美国和欧洲很多时候可以再修改,因为标准不断地在制定和变化,专利也在跟着修改,要保持灵活性。
提问:我注意到宋总1996年加入华为,当时ICT行业也是一片红海,我现在和您以前的经历类似,我现在在无人驾驶行业,无人驾驶像华为也都参与了这个行业。您对20年前的你或者对华为有什么建议?
宋柳平:市场选择的机制,市场力量是很强大的,市场选择才是最正确的。如果说能给出什么建议?最重要的能力就是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我们很多领域都是从零开始,我们从无知开始,虔诚的向所有人学习,向竞争对手、向同行学习,向内部、外部学习,最后的结果就是变成世界第一,所以唯一能说的就是要有学习能力,我很欣赏耶鲁大学校长的话,他讲的是学校主要目的不是教知识的,而是教你适应各种能力、各种工作的环境。只是拼命去干,拼命去学,找到了适合市场竞争的方法和法则,很多的时候更多的是在内心的悟,悟出这个事情的灵魂更重要,体会到了灵魂和本质,通过战争去理解市场竞争的灵魂和本质。
提问:宋老师你好,我是来自阿里大文娱的员工,我有一个问题,可能比较细节一点。我听您说有一个每月听证的流程,我觉得里面有一些友商监测,包括会做一些CC这样的工作,我想问一下华为这边对竞品监测有什么维度?有没有检测有商的专利,或者只是把特征拿出来对CC,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方式?
宋柳平:听证只盘点自己的资产,不盘点别人的资产,因为分析一件别人的专利,代价是一万美金以上,所以没有必要花这个精力去做。要构建一个制度,激励这些人找到一切方法,找到专利的价值点。手段就是专利评不同的价值,给的钱是不一样的,所以人们就拼命地争前恐后让他的专利评优,完成听证、定级,包括要用销售、研发等等各种资源来找到依据,比如制作claim chart、发现侵权的证据,跟标准的关联等等,但是把这个责任直接转化到产品线的组织,这是他们的责任,我们更多的是提供一个杠杆。
提问:宋总您好,我是小米主管销售的法务总监,先表达一下对您的敬仰,华为现在能够在海外有这样的布局。我们正在出海,所以有很多困扰,有两个问题。一个我们现在出海到欧洲,现在是假货和水货横行,我想问,出海的时候如何以最effecient的方式来清理市场,您当年在华为出海的时候,对假货方面是怎么控制的?
宋柳平:假货和水货主要是在中国出去的,所以最重要的就是打源头,打假的核心在于把源头找到。这个源头在哪里?主要在中国,想办法在海关拦住,如果到世界各地,那滴水已经到海里,那个分子找不到,怎么办?从源头控制,顺藤摸瓜把源头打掉。
提问:第二是专利方面,现在开始进入欧洲市场,可能还会面临比较大的一些公司的问题,在华为当年进入欧洲市场的时候,专利准备到什么样的阶段才全面进入欧洲?还有德国专利保护非常严,但是市场很好,我们也很纠结。
宋柳平:进入国际市场,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交钱,第二选择构建能力。既不想交钱,又不想构建能力是不可能的,要树立给钱的概念,但现在国内大多数还是停留在想不给钱的阶段,给钱给多少,给少一点是可以协商的,但是不给钱是不可能的,不给钱就是流氓的做法,世界不把你作为一个正常公司看待,你就没有获得尊重和平等的地位,给钱多少可以谈。交钱说明你有价值,交钱说明你公司有尊严,按照世界规则走,第三,交钱才会使你有动力去做这个事,否则没有动力去做。未来的世界就是俱乐部,如果没有核心专利,没有主流国际标准专利,那不可能去参与世界竞争的,没有可能性,或许人家等着你再大一点再动手。
提问:还有就是关于data privacy的问题,现在华为我想也有终端设备,也有大量数据,传到data center,肯定是国际间传输,第一就是,标准现在每个国家都不一样,我们想用欧洲的标准,但是在有些东南亚比较欠发达国家,有些政府部门其实是想要一些back door,华为针对这种怎么处理?
宋柳平:第一就是隐私保护,欧洲是最先进的,而且GDPR马上就生效,对整个世界是有重大影响的,要深入地去理解一下GDPR的架构,包括数据的不出境,本地化问题,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当前世界范围有两个东西既是矛盾的组合体,也是相对的,第一,反恐的需要,因为反恐的需要会导致公共权力对隐私数据不断地获得的途径,第二个因为隐私涉及到互联网的发展,云的产生,隐私数据变成大家公共关心的问题,变成人权的组成部分,所以反恐和人权这两个东西各个国家都在博弈。有两个原则,第一,遵守世界各国的法律合规,那个地方要有正式的法律,要有正式的法律程序,要有正式的法律规定。第二,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以严格的保护隐私为目的来做事情。
提问:宋总,我们这个行业没有标准必要专利,华为公司是研究先进材料的,您刚才提到有一万多人的队伍在做研究,而且是一个领先技术,怎么去研究?在咱们华为内部,是怎么样体系去激励,或引导技术方式去做专利布局?就是在华为内部有什么样的评判体系和激励措施去做这方面的创新?
宋柳平:纠正一下,不是先进材料的研究,是先进技术的研究。第二个,研究的目的不是给人家下套,专利申请的目的是给别人下套,研究的目的是研究探索这个领域的先进技术,这是两个概念。这是两回事,你们去体会一下核心意思。第三个怎么鼓励?没有什么聪明的方法,就是给钱,给钱人家就愿意干,让这些创造者多得到收入,人家就愿意干,回归到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激励的方法。物质激励是先行的,当然还有一些精神的激励,这是另外一回事。这样就形成一个导向,大家都朝着一个正确的方向,所以给钱最重要。
提问:我来自山东鲁能智能,在2014年听过您的讲座,感触非常深。我们公司也有很多的企业标准,国家行业标准,我们现在在推国际标准。如何把专利做成标准必要专利,我们这方面特别困惑?在专利形成标准这方面有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或者建议?
宋柳平:第一,国家的发展、产业的发展很重要,只有国家发展了,生态环境好了,我们才更有机会。第二就是标准必要专利的问题,怎么来衡量标准必要专利?就是专利的权利要求跟标准的描述是一致的,变成claim chart,这个对应关系对应起来就行了,这里面确实有很多技巧,专利要及时申请,晚申请哪怕一天可能导致专利权无效,因为国际标准组织是一个公开的场所,相当于披露了技术,第二标准是不断地变化,要有修改专利的机会,适应这个变化。还有合纵连横,你需要很多盟友,很多盟友国际标准是投票的,谁获得投票多就有权利。你要在国际标准中占领重要的地位,你有很多标准组织的主席、副主席,那你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了,微观操作还有很多的东西。总的来讲,首先要把你的专利发明搞好,要把专利写好。
超多维知识产权战略首先是公司对知识产权的定位,公司认为知识产权是公司经营的重要部分,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基本条件,这是整个公司管理层对于知识产权的认可,那我们超多维公司具体的策略包括以下三点:
建立攻防兼备的知识产权防御体系;
以质量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抗衡策略;
和谐共赢,充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作用主要分为两部分:
1、创造自由空间;
我之前在中兴通讯工作了八年,中兴最早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的手机和通讯设备卖到国外去的时候经常会面临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你的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时知识产权这一块不会成为你拓展的一个阻碍。
2、保护知识产权;
超多维在全球都是裸眼3D技术效果做的最好的,我们在视效这一块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而这些核心技术是应该受到保护的。
基于以上两点,我们逐渐形成了围绕发展、保护、风险管理、商业机会、创新基础这五个方面进行展开。
超多维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主要分为四大块:
1、资产储备:
IPR资产储备与布局(1)知识产权资产全方位布局,专利/商标/版权/域名/商业秘密…(2)专利申请策略优化,以提升专利资产质量为核心,归根到底超多维是一个轻资产型的科技公司,所以专利质量是非常关键的一点。
2、资产管理:
超多维在多次融资中都体现了其对于自身的资产管理实非常的清晰,超多维每一个季度都会对自己的专利资产进行盘点,对核心的技术和产品进行年度评估,评估方向主要有:以往申请的专利目前授权情况如何?有哪些点在申请的时候写到了但是在授权的时候发现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保护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进行补充布局?资产储备和资产管理如果能进行一个有效的结合和持续的优化就可以形成一个很好的知识产权资产。
3、风险控制:全球化知识产权风险预防及控制体系的建立
(1)风险预防系统
(2)风险应对系统
(3)市场支持系统(防守)
4、资产经营:知识产权经营体系
(1)技术许可与知识产权许可
(2)知识产权许可以技术的快速产业化为目标,不着眼于知识产权盈利
(3)组立产业联盟及知识产权联盟
下面介绍一下超多维知识产权战略以及策略的业务体系:
超多维的知识产权管理、布局、分析是跟我们marketing的标准研究、技术预研、产品预研、产品开发、采购紧密联系的。
关于超多维知识产权资源体系介绍:
在座的参会人群肯定很多都是公司的知识产权负责人或者知识产权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在某种程度上,大家要在公司开展或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的话,需要在整个公司对知识产权这一块提供资源保障、知识产权专才保障、财务保障三方面的支持。
资源保障:
1、人力保障——决策资源是最关键的、执行资源包括内部和外部的配合;
2、财力保障——专项财力,专门用于知识产权部门本身的财务的预算;综合财力,和其它部门建立联系需要一起完成的。
知识产权专才:
1、复合型人才——技术/法律/商业,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以下商业,如果一个知识产权部门要想在公司非常有话语权,技术和法律是基础,最重要的是商业,也就是你跟其它部门的沟通和交流都是基于大家对公司整体商业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交流和沟通中的一些好的建议才容易被双方所采取。
2、知识产权人才吸引/职业发展规划
财务保障:
1、长期性和战略性的价值——坚持
2、几何数字的投入——创造、维护和运营
3、必要的财务规划——有限资源的最大化
知识产权的储备体系
1、地域选择:在哪些国家进行知识产权部署?
2、技术选择:什么样技术进行知识产权部署?
3、成本考量:考量其数量和质量;
4、对手选择:针对哪些对手进行知识产权部署?
就超多维举例,我们的芯片技术在美国和欧洲做的比较多,光学技术则在美国做的比较多,但是在日本出于成本考量,对手选择上我们只是选择几个点进入,所以做知识产权的布局是需要一个全球化的视野,同时对各国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的利用。
在这里分享一句我最喜欢的话“知识产权战略发端于研发、获权于法律,而价值来自于市场”,专利布局是形成有商业价值专利储备的必由之路。
知识产权分析策略
上图是知识产权分析策略的一个图表,对于一个比较成熟的公司而言,我们可能要形成产品知识产权分析、竞争对手知识产权分析、各国知识产权环境分析,最后形成整个知识产权竞争能力的综合分析。
知识产权运营策略图:
对于知识产权管理我们认为IT系统和内部流程会是IP部门运作的关键,因为所有的东西一旦有了流程的保障,相应的工作就很容易开展,所以在公司中得到高层的支持之后要立刻形成一个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就有了权利和权限去其余的部门进行指挥和协作。通过流程保障整个知识产权架构的清晰。
超多维对内的知识产权流程体系分为四个部分:
专利分析下载系统
知识产权信息平台
专利申请维护系统
软件商标管理系统
最后是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的规划,大家可以看图简单的了解一下。
2012年03月26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海波是中兴通讯的知识产权总监。在电子行业的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的近12年里,他已经记不清究竟参与处理了多少起涉及中兴通讯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了。
“现在整个通讯产业硝烟弥漫,到处是战争。”他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新旧势力更迭,新势力遭遇旧势力的强力阻击,这是历史规律,而我们身处其中。”
信息技术产业在知识产权领域陷入混战的局面,旧势力如诺基亚、爱立信、索尼等,不断以领跑者自居,向后来者索要“买路钱”,而新势力如中国的华为和中兴通讯等,则不惮威胁,不断冲破原有的藩篱。
新势力扩张的最原始方式,就是尽一切可能扩大专利技术的持有量。
2012年3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刚公布的2011年全球专利申请榜单上,中兴通讯凭借2826件PCT国际专利一举超越拥有2463件专利的日本松下,跃居全球企业国际专利申请量第一位。
但有意思的是,这足以拿出来对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大书特书的榜单,在王海波眼里却有另一种解读:对一个公司来说中长期投入产出的平衡永远要考虑,而申请专利是要花钱的。全球化的专利布局,是为了经济安全和经营考虑的。
“对于企业来说,我们不关心知识产权宏观制度的社会化,在法律框架之内,知识产权无关道德,而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商业工具。”他说。
反诉第一战
从3月开始,在深圳科技南路的中兴研发楼里,知识产权项目经理的吴殿清终于可以恢复到准点上下班的工作状态了。
这是一场历时11个月的专利诉讼案。去年4月爱立信在中兴的欧洲手机销售重镇——德国、英国和意大利分别起诉中兴通讯侵犯其数项专利权。今年2月双方握手言和,同意相互撤销针对对方的所有专利侵权诉讼,并签署了全球范围内的专利交叉许可。
“这是第一个如此大规模的反诉案子。我当时觉得很兴奋。”吴殿清告诉本报记者。
实际上这也是国内电子通信企业反诉老牌跨国企业专利侵权并且最终双方言和的第一案。在获悉成为被告的第一时间,中兴通讯当下就决定在中国提出反诉。在此之前,中国企业只有不断当被告、疲于应诉的份儿。
吴殿清表示,做出反诉决定考虑了如下原因:一是中兴对中国市场和法律环境更为熟悉,而去国外反诉成本高;爱立信不可能不要中国市场。中兴诉称爱立信在这里侵犯其基础专利,是“打蛇打七寸”。
与此同时,4月份华为在德国、法国、匈牙利起诉中兴通讯侵犯了华为的数据卡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专利。同样地,中兴通讯快速做出反应,在中国对华为提起反诉。
同时被两家国内外企业起诉,当时中兴通讯在舆论上受到了很大压力,被质疑为不遵守游戏规则。但在吴殿清看来,这就是商业工具的运用:“现在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程度比以前高了。通讯行业就是个大蛋糕,一块唐僧肉,一堆人过来吃。”
最终跟爱立信还是回到了谈判桌前。“经过这事儿后,我可以说,在中国市场上,我们对知识产权的积累、对冲能力和反诉能力,不惧怕任何一家业内竞争对手。”吴殿清说。
从“随机”到“布局”
从新世纪之初不得不向高通公司交专利费,到现在的反诉顺利和解,王海波觉得中兴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发展之路,和目前的国际大牌企业都不一样。
王海波最初加入中兴的团队是法务部的知识产权科。“当时我们所有人的工作都是在做专利申请,考核的指标,就是今天挖掘了多少个‘案源’。”王海波们要与研发人员沟通,建立私人关系,配合完成一个专利申请。
这种“随机式的专利申请”表明,企业对于知识产权还没有战略布局。高通乘机而入,要求中兴通讯支付CDMA等一系列专利许可费。按照王海波的话说,中兴通讯当时被高通“经营”了一把。
2002年10月,王海波开始负责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规划在次年实施,中兴从单纯的专利申请扩展到知识产权的版权、商标等领域。直到2004年,“专利布局”的概念才提上议事日程。这一时期的中兴通讯悄悄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产权资产,而国际对手对此反应迟钝。王海波说:“这是中兴的一个相对平稳的内在生长阶段。”
2007年,中兴通讯的知识产权资产已经积累了庞大的体量,“专利经营”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有这么多专利了,当然要进行管理了,获取这么多资产是有成本的;其次,智力成果是应该得到尊重的,而不是束之高阁。”
此时知识产权的团队在悄悄扩大,从原先的十几人增加到超过100人。各个研发部门中都有专利工程师,主导和推进专利技术的发现与申报。中兴提倡全流程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覆盖从市场研发开始到最后专利价值的应用。
仅一年后,2008年金融危机来临。这使得国际电子通信巨头面临极大的生存压力,随后这些压力又通过专利诉讼直接转嫁到了像中兴通讯这类国际市场的后来者身上。
专利许可、交叉授权、专利诉讼和贸易战,中兴通讯的知识产权部门压力陡然上升。在2006年,中兴终端决定盛装参展德国汉诺威国际通信展,开展前一天,展台的手机即被德国海关没收,原因是一家专利代理机构称中兴专利侵权。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NPE开始瞄上这家新型企业,在各种技术细节上千方百计收取专利费用。直到今天,这样的战争还在继续。
背后的商业考量
专利混战的背后,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全球性难题:电信行业要求互联互通,这意味着一个统一的标准,即私有的专利变成了公用的必要和基础,而后来者根本无法绕开;另一方面,电信设备技术高度密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都不能独善其身。
这使得电信企业早就撕去道德的面纱。专利申请、布局和诉讼中的商业考量,业内心知肚明。
对于王海波的团队来说,商战从内部专利评估阶段就开始了。
“即便一项新的研发技术很好,但和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无关,就需要慎重评估进行专利申请的必要性。如果某一个算法申请了专利,不但达不到保护的目的,反而会将技术公开,这时也没有必要申请。”王海波说,而如果有些产品针对大块发达市场,那么申请专利就显得尤为必要。
对于可以申请专利的核心技术,他们小心翼翼地进行全方位布局。吴殿清和研发人员的交流过程,通常都是启发他们延伸自己的专利技术,比如本来仅仅在某一个部件增加的降噪装置,是否可以在其他地方应用等。
“我们需要对核心技术进行专利布局,通常是在其周围申请一定数量的专利,形成必要的专利组合。”吴殿清表示,这样做的好处很多:保护核心专利;迷惑对手,增加了对手专利被判无效的可能。
中兴目前在LTE、智能终端和云计算等未来关键技术领域方面,贯彻着这样的布局理念。
“在商业利益上,中兴每一个申请的专利都有存在的价值。”王海波表示,“无论是用来消耗对手成本,还是防御性地申请专利,都是有目的性的,没有真正所谓的‘垃圾专利’。”
这种专利布局的商战思维已经完全融入了中兴的血液,甚至在还没有立足的美国市场,其专利部署已经开始。
掌握技术话语权是专利全球布局的目标。“未来我们的海外布局会一直持续下去,尤其在欧美战略市场,投入的专利资源十分丰厚。当然,每个10万人民币起板的专利申请高额成本,会让我们更注重海外专利战略,挑最有价值的专利去申请。”王海波表示。
中兴:专利战争突围者
[2012-06-25]来源:华夏时报
http://www.bjhd.gov.cn/cip/zfwq/dxal/201304/t20130415_4195116.htm
通信领域的专利之争,早已弥漫看不见的硝烟。中兴通讯能在以专利和技术“高度密集区”著称的欧美市场逆势而上,靠的是在专利领域的持续发力。
“国际专利申请量是衡量一个企业国际创新竞争力的权威指标,是中国高科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争取国际市场的重要工具。”中兴通讯执行副总裁谢大雄表示,中兴希望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自身知识产权实力,并最终实现技术和市场双赶超。
10%销售收入做研发
作为全球知名的电信企业,中兴通讯深知知识产权将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并以令人侧目的速度发力专利研发。
2012年3月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了2011年全球专利申请情况,中国企业中兴通讯凭借2826件PCT国际专利一举超越日本松下(2463件),跃居全球企业国际专利申请量第一。
WIPO总干事Francis Gurry表示:“尽管普遍的不确定性影响全球经济,但全球企业的发明创新活动并未中断。去年的专利申请数字显示,全球创新活动正从北美和欧洲向亚洲转移。来自亚洲的专利申请占全球专利申请总量的39%。”
上述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通讯企业在PCT国际专利申请方面表现异常突出。除中兴通讯去年以超过50%的增幅一举超越松下外,另一家中国企业华为也位列第三(1831件),老牌欧美通讯企业爱立信(1116件)、诺西(332件)、阿朗(287件)分别排名第10、40、50位。
产品市场早已短兵相接,专利已成为企业之间竞争的“第二战场”,专利研发投入战也只会愈演愈烈,在这方面,中兴已未雨绸缪。
中兴通讯知识产权总监王海波对记者表示,专利这样的一个资产是一个需要靠不停的大规模资金的投入来维持的,这个数字一定是一个持续扩大的过程,我们对这个也作了充分的准备,无论是心理上的、财务上的还有战略上的,都作了比较好的准备。
“我们每年坚持以销售收入的10%以上,投入到研发中去,这个比例不仅是全球范围内非常高的,在整个通讯产业中我们也位居前列,最难能可贵的是中兴通讯从成立之初到现在,就我所知道的,大概是十几年如一日,一直是坚持这样超大比例的投入。”王海波表示,“我觉得创新本身是需要一些很好的战略视野,但是同时也需要雄厚的资金投入,更需要持之以恒的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也包括人力投入,还包括企业的坚持。”
对于中兴通讯最近5年PCT专利的迅猛增长势头,业内人士表示,中兴、华为两家中国通讯企业陆续取代全球其他几家国外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是不可阻挡的大趋势,预计中兴通讯在即将开启的全球4G/LTE时代实现份额替代,并将于未来三年跻身全球通信企业前三甲。
海外专利布局提速
专利的国际申请是一项耗资巨大的活动,部署海外专利布局,早已成为实力者的角逐。
以在美国提交专利为例,在美提交一项专利初步申请需要约几千美元,整个流程走下来大约要花费十几万元。据统计,中兴通讯全球提交的专利申请超过4万件,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快速增长中,可想而知,这是一笔多大的投入。
王海波向记者介绍,“在2007年、2008年的时候,我们专利的国际化布局就已经加速启动了,因为在那个时间点,我们公司已经确立了欧美的高端市场的战略,既然要进入高端市场,这些市场最关注的风险和法律问题都是我们要解决掉的,而知识产权恰恰是成熟市场中最核心的部分,所以我们比较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大规模地进行欧美专利的布局,而且增长速度也非常快。”
事实上,自中兴2008年启动国际专利布局战略以来,近几年的步伐越来越快。2009年,在全球专利申请量30年来首次下降的情况下,中兴以超过50%的增幅,成为2009年全球专利增幅最大的企业之一。2010年年初,中兴获得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WIPO联合颁发的2项“中国专利金奖”,成为20年来唯一同时获得两项金奖殊荣的企业。在WIPO的榜单上,中兴国际专利申请排名在5年内实现“5级跳”,从52位跃居至2010年的全球第2位。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在中国通信业2万多件国际专利PCT申请量中,中兴通讯以近万件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到一半。在这些成就的背后,是中兴通讯全球18个研发中心、28000多研发人员以及近三年研发投入200亿元这样一个强大的“支撑群”。
“作为一家企业来讲,专利的全球储备是自身内在市场拓展的一种需求,如果它没有这样的知识产权匹配度的话,它在全球市场的拓展一定会遭遇到很大的问题,比方说会因为大量的知识产权侵权而退出市场,或者因为知识产权存在很大的风险导致客户的信任度和采购意向大幅度降低等一系列的问题都会出现。”王海波表示。
中兴PCT申请2011全球首位 年许可费过亿
近日,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其官网上公布的2011年第一季度全球专利申请情况,中兴通讯凭借974件PCT申请量占据全球公司首位,松下以559件位居第二,中兴通讯也是今年一季度PCT专利申请量全球前五名中唯一的中国企业。
2010年中兴通讯凭借1863件国际专利申请总量排名全球第二,今年一季度申请量已达去年全年一半。照此趋势,2011年中兴通讯PCT专利申请量将继续大幅增长,有望取得今年全球国际专利年度申请量首位。
中兴通讯知识产权总监王海波表示:“中兴通讯根据自身国际市场开拓程度和未来趋势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为了支撑欧美市场业务发展,今后还将继续加大国际专利布局,申请量将会持续保持增长。”
据中兴通讯2010年年报显示,中兴通讯欧美地区收入同比增长50%,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重提升至21%,首次成为中兴通讯海外收入比重最大区域。PCT专利作为国际专利条约组织的高质量专利,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通用。中兴通讯在PCT领域专利申请和专利持有量的迅速增长,将持续增加其在欧美市场的竞争力。
中兴通讯坚持自主创新战略,并注重产业链合作创新。一方面,中兴通讯坚持每年将收入的10%投入研发,近四年研发资金累计高达200亿元;另一方面,在通过自主创新积累知识产权实力的同时,中兴通讯历年来也根据国际通行惯例与多家公司签署交叉专利协议,涉及许可和被许可。在被许可的支出方面,2010年中兴通讯的专利许可费用达1.1亿美元。
凭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长期积累,目前中兴已经累计申请国内外专利超过3.5万项,所持有专利90%以上是覆盖国际通讯技术标准的基本专利,以及覆盖通讯产业关键技术的核心专利。其中,中兴通讯申请国际专利已达近7000项,全面覆盖3G、4G核心技术,并在以LTE、云计算等为主的新技术领域的竞争中,取得技术领先。截止到2010年底,中兴通讯以107件云专利申请量居国内第一,LTE核心专利申请量行业占有率达到7%。
王海波:中国知识产权市场的创新者
2018-06-07 https://www.sohu.com/a/234440719_479806
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竞争已然成为商战的重要手段,通过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手法,达到打击对手、品牌跨越、消除障碍和差异化战略,全方位提升企业的商业竞争能力。
知识产权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受到商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引爆这个领域的是中兴通讯被美国政府制裁一事!这一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及反思都很多,其中,法律风险已经被企业提升至生死攸关的地位。
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领域,王海波是一个知名人物,他曾入选全球知识产权权威杂志MIP的全球知识产权年度影响力50人,在国内获评全国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人物、知识产权经理人等众多奖项,是全国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专家委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首席顾问等包括国家部委、协会、高校、省市等多个机构的业内权威。这些的背后都与王海波的经历及所做的事情相关。
王海波200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后进入中兴通讯,曾任中兴通讯首席知识产权官13年,2013年离职后任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主任3年并师从中国人民大学刘春田老师在读知识产权法专业博士。
王海波在中兴通讯任职期间,他参与处理无数起涉及中兴通讯的知识产权诉讼案,经过了中兴通讯全部重要的诉讼及谈判,包括和几近所有的巨头公司以及Interdigital等国外主要的专利池组织、运营公司等数十起谈判。他带领的法务部门从成立之初不过10人,年投入不到千万元,到他离职时已经拥有超过200人的队伍和每年数亿元投入。
知识产权:从保护到经营
哪怕已经离开中兴通讯6年了,王海波还不宜谈论中兴通讯被美国政府制裁一事,然而王海波从知识产权、企业法务角度发出强烈呼吁:在全球经济越来越一体化的今天,中国企业到了真正重视知识产权经营、依法合规经营的时候了!
巧合的是,王海波正在做的一件事情,刚好与知识产权相关。
2017年5月16日,王海波联手酷派集团法务及知识产权前负责人李俊、北大方正集团知识产权前任总监窦鑫磊,共同创办深圳市华夏泰和科技有限公司,向各类创新型企业提供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兼顾商业秘密、企业法务和政府项目管理等业务的解决方案。
王海波把这个领域看作是一个全新的市场:“一提到知识产权,很多人就想到知识产权保护,围绕着专利、商标、版权的申请、侵权来做工作,市场上就有很多代理机构在做,其实这种基础性的业务,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而华夏泰和是希望把知识产权以经营的维度来做,专利、商标、版权的事务只是其中的一模块,华夏泰和针对创新型企业的实际,设计综合解决方案并且落地执行,从被动化为主动,一方面帮助企业有效保护创新成果并形成最优的商业价值组合,另一方面帮助企业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侵权、合同违约、劳动关系、治理架构和各类商事活动中的风险。”
具体起来,知识产权涉及到许多事项,触及企业运营中的各个环节。而很多企业家及高管平时都忽略这件事情,往往事到临头才明白利害关系。
王海波就犯过这种错误。王海波其实还有另一个身份: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总裁。
华信天线由2008年王海波与合作伙伴参与创办,聚焦卫星定位天线的研发与市场,王海波从中兴通讯离职后把主要精力用于华信天线的运营管理,核心产品卫星定位高精度天线的行业市占率超过70%,出货量位居全球第一,2015年中国卫星导航产业首家上市公司北斗星通全资收购了华信天线,牵引带动华信天线在基站、移动通信、手持机、授时等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快速成长的华信天线如今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400名员工、年产值高达5亿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卫星导航天线领域的隐形冠军。
华信天线在发展过程中就遇到多起知识产权的纠纷,一开始还吃过不少亏。一位知识产权业内的前辈还笑话王海波,说:“海波,我发现你虽然干着知识产权的事情,但其实就根本不重视知识产权,这种事情还发生在自己公司的身上。”
王海波本身是知识产权的行家,知道未来存在的一些风险,但觉得华信天线还是小的创业公司,知识产权的事只有企业变大了或者国际化经营了才必需,“那年我们刚敲定一个国外订单,同时到国外参展,没想到对手告我们侵犯专利,并把材料传给我们的客户,合作只能暂停,发现问题后我们快速反应,通过专业运作最后裁定专利失效,消除了隐患,但是却让我们与客户的合作推迟了半年多时间。”王海波提起这个案例仍然感触万千,他说:“很多企业忽视知识产权的运营,跟中国一直以来的教育和环境都有关系,连我这样对知识产权很了解的人,都没有把知识产权一开始就从内心上重视并行动,更不用说众多的企业家了。”
王海波意识到创新型企业真的很需要知识产权的经营,这是一个尚待开发的大市场,创办华夏泰和既能帮助创新型企业,同时也是一份新创业事业,有着动人的前景。
知识产权应该具有战略性地位
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也是个鱼龙混杂的行业,目前仍以代理等基础性服务为主,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价格竞争,利润空间很低,通过电话营销方式及互联网的方式争取客户,按计件数量收费,最大问题是他们往往追求数量而不是质量,根本不考虑有没有必要性以及企业的成本,更不用说帮助企业作知识产权的整体布局设计了。
王海波认为保护只是企业知识产权的基本价值,而企业知识产权的核心价值是竞争,通过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手法,达到打击对手、品牌跨越、消除障碍和差异化战略,全方位提升企业的商业竞争能力,他说:“知识产权本身是一种商业竞争工具,如果设计布局得好,可以打乱竞争对手的计划甚至让竞争对手失去市场,企业的这种需求,传统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很难满足。”
与一般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不同,华夏泰和致力于:一方面挖掘客户所有涉及到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与信息安全和企业法务的显性/隐性以及必然/或然风险;一方面对客户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其无形资产增值空间,以及竞争工具拓展机会。
因为这些服务是全新的模式,许多企业并不了解甚至没有概念,王海波说:“我们比较推崇让客户看得见利益的服务模式,我们很多时候甚至能做到让客户在支付完我们的年度服务费之后还增加创收,就是客户引进我们的服务后不但得到专业服务还不增加成本,当然,不同的客户情况有不同。华夏泰和现在已经有近百家客户,营收已经达二千多万元,我们成立也就一年,这个势头让人满意。”
华夏泰和在产品创新的同时先后与腾讯、大疆、迈瑞、酷派等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并与柔宇科技、来电科技、韶音科技、倍轻松、华讯方舟等创新型企业达成长期合作关系。
首创“事业合伙人制度”
与科技型公司不同,华夏泰和是家知识型公司,核心成员都是知识产权业内工作者,运营管理有着特殊性和难度。
王海波内心是真心喜欢知识产权这个行业,本身是学法律的,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创办华夏泰和,帮助创新型企业,让他有一种喜悦感和成就感,但是他又不能全部投身来做,因为还有管理着华信天线等事情。
王海波的决定得到行业内众多的支持,华夏泰和一成立就先后与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北京赛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达成了独家合作协议;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技术交易所、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
在管理上,华夏泰和推出了事业合伙人制度,首创三级股权激励机制,形成联合创始人、事业合伙人、核心骨干为业务服务主体的国内最为优秀的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和法务专业人才队伍,并采用北京、深圳双平台的运营模式,北京和深圳设立双总部,融合两地人才和资源优势。
事业合伙人让王海波侧重于产品服务模式的打造以及整体运作,而不用过多参与客户服务过程。
在联合创始人中,王海波任董事长,李俊任深圳总裁,窦鑫磊任北京总裁;形成了专业团队的雏型:熟悉企业知识产权运作的事业合伙人已经有13位,专利代理经验丰富的核心骨干有15位。华夏泰和一成立就引领了行业服务方式的变革,2017年实现了400%以上的数倍增长,创造了知识产权行业发展奇迹,开创了行业新的蓝海。
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代言
企业的需求虽然是千奇百怪的,但是如果进行分析和归类,仍然是规律的,王海波把知识产权服务分为前端和后台。前端对接市场服务客户,后台则提供产品支持服务。后台把知识产权涉及的各项运作、流程、文档等进行拆分归类,是一整套来源于实战的产品支持服务,是华夏泰和的核心资产和商业秘密。
对于企业来说,搞知识产权经营,要的是回报,王海波要求服务的事业合伙人、骨干们不是告诉客户说提供服务要收多少费用,而是要对客户进行深度分析,并判断你给客户带来什么回报,然后再跟客户商讨,告诉客户你带给他什么具体的价值,是怎么样收费的,这样客户才会明白你的价值。
企业是有各种特殊的情况的,华夏泰和会根据实情进行个性化定制服务,比如就有一家创业企业,其创始人花费数百万历经3年研发出了炸薯条的自动销售设备,但是早期员工流失后自行创业生产制造同样设备,由于公司处于初创期,市场尚未大规模兴起,缺乏资金,非常头疼。华夏泰和根据该公司特殊情况,为客户量身定制了一套企业创新保护与商业竞争解决方案,包括全新设计了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提供系统化的知识产权布局,申请了数以百计的专利申请,同时提供后续的维权策划服务。创造的价值看得见,客户对合作满意,缺少资金的这家企业用部分股权来支付咨询顾问费。
王海波认为自己必须给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代言:“我不缺钱,也不缺事业平台,为什么投钱创办华夏泰和,我就希望做些实事来改革中国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市场,全球化竞争之下,中国企业太需要补课了,另外,我希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应该更有尊严的发展、获得更好的回报和社会的尊重。因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能给企业带来的不仅仅是保护或者灭火,而是实实在在能给企业带来竞争力的提升甚至直接带来商业利润。”
从市场环境来看,随着全球化的推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竞争已然成为商战的重要手段,无论国内企业抑或海外企业,或面临虎视眈眈的专利“大棒”,或面临企业间错综复杂的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竞争,中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必将面临包括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变化、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竞争。
这些变化趋势对华夏泰和也是很好的机遇。王海波坚持让华夏泰和专注于为客户创造可看得见、可衡量的价值,助力客户成长和发展。
王海波直言华夏泰和就是针对创新型企业的痛点来做提供专业服务的,这些痛点是:创新被模仿,研发投入低产出;专利、商标、版权、法律、政府项目,诸多业务多头服务;信息安全处于管理盲区;孤岛化、碎片化服务极大损害业务质量,优质资产成沉没成本。
中国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终于迎来创新者!
参考资料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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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PRIP读书会】:新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FRAND和物联网》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入门笔记
公司首席法务官(企业的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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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沃出席2021 ALB中国知识产权论坛,并作主题演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组织编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于近日发布。
《指南》在深入调研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的基础上进行编制,选取企业关注视角,从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研发、生产及供应链和法务管理等方面,阐述在企业运行各环节、各阶段如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防控、高效应对纠纷等方面策略建议,旨在推动从意识培养、机制建设、实务操作等方面切实提升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
《指南》由在知识产权申请、诉讼、管理等方面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企业一线人员编制,通过场景化模式,就企业在惯常商业场景下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供决策要点建议,能让零基础的企业用得上,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并实现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
《指南》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全文公开,并同步发行公开出版物,并将在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智南针网”进行连载。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将于近期组织指南宣讲活动,助力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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